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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规范水稻抗纹枯病鉴定技术 , 增强抗病性鉴定结果的可比性, 使其能更有效地服务于水稻抗病种质资源筛选和育种实践, 特制定水稻抗纹枯病鉴定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管理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质量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赵新华 王艳丽 袁筱萍 沈 瑛 朱智伟 张志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行 业 标 准

水稻抗纹枯病鉴定技术规范 NY/T

Standard for resistance identification

against rice sheath blight disease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抗纹枯病田间人工接种鉴定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水稻抗纹枯病鉴定过程中水稻品种和材料的栽培、接种体准备、接种技术以及病情调查。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条款(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791 纹枯病测报调查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人工接种鉴定 artificial inoculation for identification

用人工繁殖或收集的病原物,仿照自然情况,创造发病条件,按一定量接种,根据接种对象抗性表现和发病程度确定品种抗性强弱。

3.2 融和群 anastomosis group

引起水稻纹枯病的立枯丝核菌( Rhizoctonia solani Kühn)是以菌丝融合型为基础所构成的群体,凡是两个菌株的菌丝能发生融合的则归于相同的菌丝融和群。

3.3 对照品种 control variety

标准中特指为检验试验的可靠性,在品种鉴定时附加的抗病(Tetep)品种和感病( Lemont )品种。

3.4 插秆接种法 stem–insert-inoculation

将经实验室内培养,携带菌丝及菌核的一定数量稻秆插在田间参鉴品种的丛内株间,作为侵染源诱导参鉴品种发病。

4 鉴定方法

采用水稻成株期人工接种鉴定法。

4.1 鉴定圃管理

4.1.1 鉴定圃选择

鉴定圃选择在排灌方便,肥力水平中等,往年发病较轻田块。

4.1.2 移栽至接种期间田间肥水管理

自参鉴品种移栽至接种期间,田间灌溉水管理与常规生产一致;移栽后 20d和接种前一周各施尿素1次,用量为75kg/hm 2 。

4.1.3 病圃施药

参鉴水稻品种在全生育期内不使用杀菌剂,杀虫剂的使用根据病圃内害虫发生种类和程度而定,接种前后避免施用任何药剂。

4.2 参鉴品种的种植

4.2.1 播种时间

播种时间依鉴定地点和参鉴品种生育期不同作适当调整, 以水稻拔节期后的3周左右内的日平均气温为28℃左右为宜。

4.2.2 育苗

参鉴品种经常规浸种催芽后,播于鉴定圃内;播种 15d后施尿素,用量为75kg/ hm 2 。

4.2.3 移栽秧龄

参鉴品种秧龄 30d。

4.2.4 移栽规格

每品种 1行5丛,株行距均为15cm;每10个品种参插抗感对照品种各一份。

4.2.5 重复

每品种重复 3次;参鉴品种间采用随机排列。

4.2.6 保护行

在参鉴品种四周插种不少于 5行的保护行品种,株行距与参鉴品种相同;保护行品种选择高杆发病较轻的水稻品种,以避免保护行发病过重影响参鉴品种的发病。

4.3 接种

4.3.1 接种体准备

4.3.1.1 接种体为立枯丝核菌融合群 1(AG-1);选用当地流行病菌或根据试验需要选取菌株作为鉴定接种体;将接种菌株移植到PSA(蛋白胨10克,蔗糖10克,谷氨酸钠0.5克,琼脂15克,1000毫升蒸馏水,pH6.8)平板上,在28℃下培养48小时后,用于稻秆接菌。

4.3.1.2 稻秆接菌 用长度为15cm左右的新鲜稻秆,装入克氏瓶中高压灭菌2次,将PSA培养基上的病原菌接种在稻秆上;稻秆经接菌在28℃繁殖15d左右,待秆上遍布菌核时进行田间插秆接种。

4.3.2 接种

4.3.2.1 接种前后灌溉水管理

接种时田间不积水,接种后使田间保持薄水层,3-4d后观察稻株,待大部分稻株出现初期侵染症状后,灌水保持5cm左右水层。

4.3.2.2 接种方法

插秆接种法,将遍布菌核的稻秆插入参鉴品种的稻丛中,每丛插带菌稻秆8-10根,利用株间的自然湿度使病菌迅速繁殖、侵染为害。

4.3.2.3 接种部位

稻丛基部。

4.3.2.4 接种时期

水稻拔节期。

4.4 病情调查

4.4.1 调查时间

接种后3周左右,感病对照Lemont的发病程度不低于7级时方可认为试验有效。

4.4.2 调查方法

4.4.2.1 调查样本数

每个参鉴品种共15丛,每品种总调查株数不少于45株。

4.4.2.2 调查部位

水稻叶片及叶鞘。

4.4.2.3 调查数据的取舍

病情调查时以水稻基部向上扩展的病斑为准,观测病斑在稻株上的垂直扩展程度,并依据 4.4.3 记载病情。当水稻的上部某一叶片(如剑叶)上具有纹枯病病斑,而其叶鞘以及以下 2 ~ 3片叶未发病,则该叶片上的病斑不作为病情记载,因为此病斑极有可能为叶片接触其余稻株发病部位而形成。

部分可疑病株(如可能由虫害或其它病害引起的病株)不记入调查结果。

4.4.3 成株期调查分级标准

级别 发病情况

0级(免疫) 没有见到症状

1级(抗病) 稻株基部有少数零星病斑

3级(中抗) 病斑延伸到倒3叶

5级(中感) 病斑延伸到倒2叶

7级(感病) 病斑延伸到倒1叶

9级(高感) 病斑延伸到剑叶或全株枯死

依据上述调查分级标准,调查每丛各株苗的发病特征并换算成抗性级别。

4.5 病情指数计算及抗性评价

4.5.1 将参鉴品种的发病级别(不少于 45株的调查数据)按GB/T-15791纹枯病测报调查规范的病情指数计算式换算成该品种的病情指数。

4.5.2 抗性评价标准 ,换算比例如下。

0级(免疫) 病指为0

1级(抗病) 病指为0.1-20

3级(中抗) 病指为20.1-40

5级(中感) 病指为40.1-60

7级(感病) 病指为60.1-80

9级(高感) 病指为80.1-100

5 接种后与鉴定后材料的处理

5.1 剩余接种体带回实验室灭菌处理。

5.2 将鉴定后的田间病株焚烧。

5.3 作为抗病鉴定圃的田间土壤予以深耕,以压低病圃内土壤的带菌量。